美国如何打击传销?
美国对于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人的处罚是很重的,轻者会被罚没财产,禁止在美国任何地方再进行个人推销行为,刑期可处1年至3年并可选择性驱逐出境;重者将被视为团伙犯罪,拘役时间可以延长到10至15年。在美国,处理非法传销行为的主要机构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美国国会先后通过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禁止“不公平或欺诈性”行为以及《兰哈姆法》等。
如果有人受到了这些行为的损害,可以到该机构去申诉,然后由该委员会进行调查。如果是企业行为,则该委员会可以采取行政行为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法一般采取强迫行为,迫使其改变这种行为方式,而这种方式是通过和这种企业进行协商之后制定一个同意令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这种同意令是被不告而别进行的,委员会往往在某些人意识到他们犯下了某种错误行为之前就已经采取了措施。所以在美国很少有大规模的公开的传销活动出现。
对于个人行为,《兰哈姆法》规定,若个人遭受他人利用欺骗性行为造成的损害,则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此外,美国公民如果认为自己的商业权利受到了他人的损害,也可以直接到地方法院起诉,要求法庭作出禁止令或禁制令,禁止对方进行某种行为,同时也可以要求获得损害赔偿。
对于某些重大的行为,则可能以刑事犯罪的形式由司法部的联邦检察官直接进行起诉。而一般的行为大多是以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