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怎么样?
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简称“哈佛”,享誉世界的私立研究型大学,公认的哈佛大学由马萨诸塞州总督兼院长恩迪科特·沃德于1636年创立。哈佛大学是美国境内最早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其前身是一所位于查尔斯河镇(今萨福克郡查尔斯镇)附近剑桥市(Cambridge)的苏格兰长老宗学院。
哈佛大学是八所常春藤盟校之一(源自1980年代美国东北部七所大学结盟的“体育常春藤”,这些学校都是美国顶尖名校,被比作现代的伊顿和哈罗等英国著名私立学校)。哈佛大学在美国大学中享有盛名,在美国人民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在世界上享有顶尖的学术声誉。哈佛大学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议会于1636年创建,初名剑桥学院。
1812年,学院改名为“波士顿哈佛大学”(Harvard in Boston),这是它的正式全名。直到1780年,哈佛大学才从麻省迁至剑桥。
哈佛大学是美国历史最悠久、最富盛名的大学之一,1986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查尔斯河畔迁至剑桥。哈佛大学由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立法机关创建,最初名为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为纪念在百年战争中为哥伦比亚省而战的著名骑士约翰·哈佛(John Harvard),它于1639年3月更名为哈佛大学(Harvard College)。约翰·哈佛捐出本人500英镑的遗产和半条毯子、240本书。在18世纪,由于学校与马萨诸塞州政府关系密切,许多州长和学校校务委员会主席都是由学校毕业生担任,所以学校被称为“美国的牛津、马萨诸塞州的剑桥”——与英国的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相呼应。
19世纪中期之前,哈佛大学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校训,只流传着一个拉丁文谚语“Veritas”,中文意思是“真理”(Harvard College, founded in 1636, took as its motto "the truth" (Veritas) in 1847)。哈佛大学于1780年把校训移到校徽上,直到今天。1945年,哈佛大学校长科南特曾提到“真理”,它指的是“美国真理”。科南特主张美国大学应培养有民主理想的人,反对专业主义。
在19世纪后期,以爱默生、沃尔什等人为首,“美国主义”文学批评占有了文坛的统治地位,这种文学批评主张文学要表现美国风貌,抒发个人激情,提倡自由创作,反映人民生活和思想。科南特正是这一文学思潮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哈佛大学校训演变过程体现了校训与学校的发展、社会思潮的变迁的关系,说明了哈佛大学作为美国私立研究型大学在培养人才方面所起的作用。